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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
关于增存、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

来源: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:2025-11-20 14:54

各旅行社:

为持续推进全省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专项整治,深化源头治理工作,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作安排,请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在规定期限内增存、补足质量保证金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各旅行社应于2025年11月30日之前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、补足质量保证金,并将凭证同步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。未按时增存、补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,将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八条处理。

二、质量保证金按首次设立标准补足,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,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;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120万元。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,应当向其质保金账户增存5万元;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,应当向其质保金账户增存30万元。

三、旅游社可直接前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(联系人:白慧,18992113088)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安市分行中心街支行(联系人:郑小雨,18091111101)办理增存、补足质量保证金业务。

附件:未交纳或补足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(22家)

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

2025年11月20日

(联系人:高改艳,电话13992135338)


附件

未交纳或补足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(22家)

宝塔区(19家

延安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交通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

延安市任我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

延安全景旅行社有限公司

中国旅行社总社延安有限公司

延安研习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新区佳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悦春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宏毅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半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
延安畅享游旅游服务有限公司

延安畅悦行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旅悦景美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

延安影行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

延安云之呈旅行社有限公司

延安红途薪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

陕西悠行逸客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
延安文投畅游旅行社服务有限公司

安塞区(1家)

延安市安塞区安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

宜川县(1家)

延安壶口旅行社有限公司

黄龙县(1家)

渭南市汽车运输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黄龙山水旅行社